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施甸县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施办发〔2018〕7号),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派出5个巡察组,从2018年4月20日开始对县卫计局(含县综合监督执法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红十字会、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含县老龄办)、县委统战部(含县台办)、县民宗局、县森林公安局、县供销社10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进驻时间30天。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县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卫计局(含县综合监督执法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红十字会
举报电话:8125789,电子邮箱:sdxwd1xcz@126.com
通信地址:施甸县21号邮政信箱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司法局、县总工会
举报电话:8127818,电子邮箱:sdxwd2xcz@126.com
通信地址:施甸县22号邮政信箱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含县老龄办)
举报电话:8127275,电子邮箱:sdxwd3xcz@126.com
通信地址:施甸县23号邮政信箱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委统战部(含县台办)、县民宗局
举报电话:8127158,电子邮箱:sdxwd4xcz@126.com
通信地址:施甸县24号邮政信箱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县森林公安局、县供销社
举报电话:8125791,电子邮箱:sdxwd5xcz@126.com
通信地址:施甸县25号邮政信箱
特此通告
中共施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